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新区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政策,履行市政府授权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责,行使辖区内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房与房地产业等建设行业管理职能,制定新区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
2.负责房屋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协助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3.负责新区建筑行业管理,承担规范新区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新区建筑活动;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处理辖区内建设行业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保障本辖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5.负责协调、协助市住建部门做好辖区内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建筑工地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8.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危房和土坯房改造,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保护、建设和管理。
9.负责承担辖区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绿色建筑的责任。
10.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1、负责协调、协助市住建局做好供水行业、污水处理行业、城市节水、中水回用、供水及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等管理职能。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区建设局2019年重点工作
1.以科学统筹为重点,着力推进海绵城市后期管理。
一是加大海绵城市设施设备运维研究。根据运维到编制运行使用说明书、维护作业指导书,形成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促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将海绵设施的运维成本和技术要求纳入预算及合同条款中统筹考虑。二是逐步完善新区海绵项目运营与维护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海绵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为海绵设施的维护与运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做好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不断总结反馈,调整完善。
2.以强化调控为重点,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开展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工作。重点对存在延期交房问题的中央广场、帝一江岸2个项目开展持续化解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尽快交付房屋。二是严格执行《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证购房业主利益。
3.以专项治理为重点,着力推进建筑领域安全生产。
一是持续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2019年新区全面落实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形成安全生产无缝隙、无死角管理。二是创新项目治理手段,将在建工程项目扬尘整治纳入项目开工审批条件,促进扬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持续推进新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加大创建标化工地的宣传力度,计划2019年市级标化工地4个,市优质结构工程2个,省级标化工地2个,天府杯1个。
4.以健全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
一是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准入机制,强化信誉管理。以成立业委会为契机,引进信誉好、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物业服务公司进驻新区。二是着力指导物业公司加强人才储备,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关注舆情,对涉及物业管理的投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引导群众正确维护自身利益。
5.以应保尽保为重点,着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是继续加强续建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督促旗山15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仁里A、B 625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并交付使用;督促任家渡B地块1998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达到基本建成阶段;加快二教寺一期改造项目1568套的进度建设。二是严格审核制度、把好年审关,掌握公租房入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公租房后期监管,对公租房入住人员的入住情况形成常态巡查、抽查管理,对空房、转租或在公租房中进行违法等行为及时制止并清退。
6.以压实责任为重点,着力推进联盟河防污治理。
一是围绕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河长巡河及日常监管,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形成与船山区政府上下游联动、共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深入持续开展畜禽污染养殖治理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新区排污口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雨污混接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对于新建项目,联合市政规划公司做好雨污口接入市政的管控,从源头上杜绝雨污混接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大加快二期污水厂项目推进力度、进度,力争2019年5月顺利开工建设,实现流域内水质改善。
7.以改善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危房鉴定工作,根据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优先解决的要求,分步实施,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改善农村贫困农户居住条件。二是狠抓农村环境整治。推广雨污分流,融入海绵建设理念,完善生产生活功能,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推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区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区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新区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4621.245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16564.8970万元,主要是增加支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海绵责任经费及一期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区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24621.2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21.24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区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24621.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78万元,占0.2 %,项目支出24563.8480万元,占9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区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21.245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16564.8970万元,主要是增加支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海绵责任经费及一期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23.84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5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3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4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621.2458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16564.8970万元,主要是增加支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海绵责任经费及一期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5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3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4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春节慰问。
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540万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海绵责任经费23100万元、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监理费400万元。一期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1000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7.39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19年预算数为7.84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实物配租、年审及租金补贴相关工作经费。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一期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用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3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3978万元,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统一由党政办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建设局2019年“会议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会议费1.5万元,差旅费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次数减少。
(二)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海绵城市学习次数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新区建设局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