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遂宁市河东新区劳动保障 与民政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职能简介

1.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承担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工作职责,研究新就业和再就业办法与措施,促进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 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育,研究制定辖区人力资源的吸引政策,努力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为园区产业培养和提供人力支持;

4.负责发展社区服务业工作,研究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新区维护辖区内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稽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协助市局进行制止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劳务纠纷调解和查处工作;

6.负责清欠工作,重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7.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优抚、救济、社区建设、殡葬改革、老龄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等民政工作;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开展收养登记、收容遣送、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等工作,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负责敬老院安全工作;

8.做好辖区内防灾、救灾及困难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健全和完善农村各项救助制度;研究农村低保的工作途径,做好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9.做好复退军人的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重点工作

1. 就业工作

将河东二期、科教园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纳入就业失业服务对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员制度,实施“点对点”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等服务;实施特殊群体就业引领计划,实现人岗对接常态化。

2. 创业工作

落实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者的服务、指导、培训力度,落实7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3. 职业培训工作

300名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对100名农民工进行劳务品牌培训;对500名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进行初中级技能培训。

4. 劳动监察工作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维权、服务工作。

5. 社会保险工作

    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代缴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等工作;做好社保征缴移交税务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发工作;做好机保和企保互转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及时办理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申报及退休待遇发放工作。

6.社会救助工作

    深入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等规范化管理;全面清理科教园、二期办政策保障中不符合低保政策对象。

7.养老服务工作

依托芳洲路为老服务中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工作;做好、做活新区“爱心超市”;在全区建成35个社区为老服务中心,23个小区老年活动中心;全年为2000余名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指导僧家沟、水寨门、任家渡、旗山新建社区建设亲民化阵地;依托新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社区社会孵化组织;做强新区志愿服务队伍;全面启动小区自治、楼栋自治;做好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

9.退役军人工作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政策;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帮助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建立优抚“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10.残疾人工作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精准施策,深化“量服”工作。

11.社保中心工作

    持续做好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做好全年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634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30万元,主要是减少失地农民社保资金3000万元,增加社保专项资金900多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26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2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占1%;项目支出2605.9万元,占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34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3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减少失地农民社保资金3000万元,增加社保专项资金900多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4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30万元,主要是减少失地农民社保资金3000万元,增加社保专项资金900多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民间组织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支持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命名专家费用、门楼牌号安装制作费用、地名管理。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换届工作在新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安排,强化政策培训、宣传督导,严格法定程序、工作细节,注重问题摸排、矛盾化解,确保选举结果圆满平稳。1、换届选举工作涉及村(居)委员会28个,预算工作经费28万元(村、社区1万元1个)。2、换届选举工作宣传费7万元(用于印制政策宣传资料以及多种途径进行宣传)。3、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费5万元(讲解换届选举政策、选举大会工作流程和有关工作事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辖区内基层服务平台网络费用以及招聘会、创新创业大赛等突发性活动费用。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对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失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对辖区域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社保补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及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73.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73.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10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9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慰问优抚对象及本级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9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费发放。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9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九九重阳节活动经费、80岁以上高龄补贴、老年协会活动补助经费。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19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残疾人紧急救助、残疾人村社区干部补贴、民生工程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和本级残疾人事业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以及冬春慰问。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救助供养。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救助供养。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补助资金。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社保补助资金。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拥军优属(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春节慰问。

32.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33.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资助参保。

34.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

公用经费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 “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9年末预算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9年末预算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40%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19年—2021年度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左右,主要用于采购河东新区2019职业培训服务机构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遂宁市河东新区民政局所有专用项目和整体支出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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