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2018年河东新区政府债务限额15.7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4.43亿元。2019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7亿元,到位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7亿元,通过财政预算资金偿还减少2765万元。2019年新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9.03亿元,债务余额为17.42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新增债券资金到位和安排情况
2019年,河东新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03亿元,用于新型城镇化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4亿元,用于土地储备项目1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2.24亿元。
(三)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还本情况。2019年河东新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务本金27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765万元。
2.付息情况。2019年河东新区通过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务利息5735.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035.33万元,专项债券付息3699.82万元。
二.2019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新区管委会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制定相关方案。为保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区制定了《河东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河东新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新区要做好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控制新增债务、消化存量债务等重点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风险预警。学习债务率测算方式,及时对新区债务率和财政重整风险比例进行了测算,为新区提前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3个月临期警示机制,并于每季度初提前做好偿债资金筹措计划,并向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报告,确保债务风险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2020年政府债券申报和到位工作情况
2020年,河东新区拟申报新增债券项目11个,新增债券资金需求14.88亿,拟申报再融资债券3.11亿。截止2020年5月末,河东新区已成功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16亿元,2020年全年债券资金额度以财政厅实际审核下达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