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环境创优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对入驻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和人员的协调、监督、管理与考核。
5.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政务中心办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狠抓职工思想建设。按照中省市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部署,在中心党支部、对接联系社区、脱贫攻坚扶贫对象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率先学,学以致用切实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坚持无缝式效能管理,确保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全市政务服务软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坚持无缝式效能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中心效能考核细则》高密度巡查,形成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首席代表层级式效能管理,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文明礼仪、高效优质受理审批事项,保证“三率”(办结率、提速率、满意率)达标并持续提升。
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确保“一窗进出”工作上新的台阶。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的要求,切实担当好牵头部门作用,指导各部门常态化运行好一体化平台,确保事项100%上平台运行;做好中心各入驻窗口运行系统与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同台运行的培训和指导,推动“一窗进出”工作提档升级,真正做到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一个部门,入驻窗口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356.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07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标、省委省政府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工作要求,部门承担的事业任务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35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3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4 万元,占50.67%;项目支出175.65万元,占49.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6.0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3.07万元,主要是省委省政府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工作要求,部门承担的事业任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54万元、教育支出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6.09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07万元,主要是省委省政府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工作要求,部门承担的事业任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54万元,占91.42%;教育支出0.77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万元,占4.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10.53万元,占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中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25.54万元,主要用于:大厅运行经费、窗口工作人员奖励金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77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开展的党建、礼仪服务方面的多项培训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4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新区政务中心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新区政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新区政务中心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