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多重叠加的困难挑战,河东新区管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区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民生保障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新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实现新突破。河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3625万元,为预算的 100.13%,增长 8.6%。
支出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河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265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增长 95.3%。
收支预算执行保持平衡。河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25万元,加上中省市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收入 105566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 14919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65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16540万元后,支出总量为 149191万元。2017 年河东新区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河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62 万元;加上中省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 88650 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 888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781 万元;加上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调出资金等支出 55031 万元后,支出总量为 88813 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2018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新区财政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收支目标任务,围绕推进文化旅游区、现代花园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目标,立足于建设“精细财政、节俭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 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努力强化职工队伍建设,致力于实现“收入精细化、支出规范化”,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能和职责,不断完善财政体制,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为新区经济社会事业创造了良好的财税环境。
(一) 一般公共预算
河东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1012万元,为上年的94%(上年本级收入合计43625万元,剔除上年一次性土地增值税收入4000万元和国有资产转让收入2000万元后37625万元为基数核算增长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956万元、调入资金90万元,收入总量为51058万元。河东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916万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142万元后,支出总量为5105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河东新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没有提前下达,无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河东新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河东新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安排情况
2017年,新区本级财政除保工资、保运转外,安排重点支出共计33584万元,其中:
安排教育支出688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民办学前教育奖补、科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7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士兵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项目。
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001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
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059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一路一园保洁维护等。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400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318线和农村道路养护等。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713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四、转移支付收支情况说明
因新区预算为综合预算,返还性补助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不能详细分出支出,故只对专项转移支出收支作出说明。
2018年,区本级预计争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25万元,支出5725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新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事业发展、退役士兵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项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及提标、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住房保障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发放家庭困难群众租赁补贴。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经遂宁市河东新区财政局汇总,2018年遂宁市河东新区各部门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根据遂机管函〔2017〕76号批复同意新区购置2辆特种专业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6万元)。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政府债务情况:新区截止2017年共发行政府债券资金13196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81838万元,一般债券资金50130万元)。其中,定向承销债券资金共发行80254万元(属债务系统内原有债务),债券置换8652万元,新增债券资金共发行43062万元。
(二)或有债务情况:截止2017年新区或有债务余额111286.89万元,较2014年12月甄别锁定债务减少75117万元(减少额均由新区自有资金偿还)。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新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并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十三五”规划作了有效衔接。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更加突出。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大事,有力保障各项政策落实,推动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以上河东新区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