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遂国土资公〔2016〕5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和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12日,于网上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7:00时。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16年5月12日前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 2016年5月13日9:00时至2016年5月23日17:00时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挂牌文件)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遂宁市土地矿权出让事务中心(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联 系 人:于兰联系电话:0825-2265133、0825-2310750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市城区第二次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 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特定地段建筑高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开发区中环路西侧,向山路北侧 4419 m2 (约6.63亩) 商业服务用地(加油加气站) 不大于24米 不大于于1.0 不大于30% 不低于25% 105 230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12个月内全部缴清。 2 开发区中环线东侧,向山路南侧 5010.87 m2 (约7.5亩) 商业服务用地(加油加气站) 不大于24米 不大于于1.0 不大于30% 不低于25% 105 230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12个月内全部缴清。 说明:1、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2、以现状方式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