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遂国土资公〔2016〕1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和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7日,于网上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7:00时。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16年1月27 日前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 2016年1月28日9:00时至2016年2月6日17: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土地矿权出让事务中心(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于兰 联系电话:0825-2265133、0825-2310750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5日 2015年市城区第四次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 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控制高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亩)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经开区机场中路以南,渠河路以东 53652.2 m2 (80.48亩) 工业 鼓励建多层厂房(满足航空限高,不大于45米) 不小于1.0(工业厂房等建筑物层高大于8米时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不小于40%,(其中生产性厂房不小于60%,为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 ╱ 9.6 300 2 开发区遂渝铁路北侧 10010.42 m2 (15.02亩) 工业 鼓励建多层厂房 不小于1.0(其中生产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工业厂房等建筑物层高大于8米时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不小于40%,不大于60%,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 ╱ 9.6 50 说明:1、土地出让年限:工业50年;2、以现状方式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