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部署,细化方案。制定酒类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酒类生产经营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明确以全市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检查重点对象,以白酒、葡萄酒及果酒、配制酒为重点产品,以元旦、春节期间为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对获证酒类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许可发证条件,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虚假标注等行为;对白酒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备案管理,是否按规定对采购的原料和生产的白酒进行检验,是否按规定对生产的白酒进行标注等;对酒类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备案登记,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索证索票;对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自制的泡酒,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泡酒中添加药品及其他非食品原料。三是严格执法,成效显著。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共检查酒类生产加工作坊414家次、酒类经营者165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276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9份,立案查处11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酒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未发现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勾兑生产、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的酒类产品,整治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