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规〔2025〕2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并购买社保可进行相应补贴。经审核,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符合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凡对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意见或有疑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遂宁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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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小微企业遂宁嘉慧妇产医院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名单
遂宁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补贴金额 | 备注 | |||
养老金额(元) | 医疗金额(元) | 失业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遂宁嘉慧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河东新区支行 | 22320201040002583 | 郑文佳 | 622**************2 | 181*******1 | 3608.8 | 1999.9 | 124.05 | 5732.75 |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合计 | 3608.80 | 1999.90 | 124.05 | 573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