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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局、分局,市局各科、室、队、所:

  为切实抓好我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风险防控工作,市局研究制定《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目标计划。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从严治理,从严要求,切实打好风险防控的“硬仗”,力争把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与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锁定打造“食品药品安全遂宁”目标,打好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攻坚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1.食品生产环节。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指导意见》和省局《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全市201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突出抓好肉制品、糕点、白酒等高风险食品的重点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2018年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督促生产企业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排查,重点企业隐患排查隐患排查率达100%;督促生产企业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率达100%;组织对规模以上以及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集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每月1次。

  2.食品经营环节。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全市23054家(含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店)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认真贯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2018年底入网餐饮单位持证公示率达到70%以上,逐步建立与大型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食品安全联动机制。

  3.餐饮服务环节。重占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食品原料把关不严、加工操作不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大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2018年底全市持证企业 “明厨亮灶”率达到80%;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达到100%;其中学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2018年底B级实现率达到60%。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解决无证供餐行为。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管理,落实宴席备案登记、专业加工服务者备案登记、健康体检及培训等制度,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

  4.药化生产环节。重点对药品受托生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全环节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MP要求规范生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核准的标准工艺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环保要求处理排放废弃物,对全市10家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加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定期召开药品质量风险研判会,提出防控措施。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每季度不少于1次。

  5.药品流通环节。重点对药店、诊所等单位含麻制剂、处方药销售、药品运输、人员操作、特种设备、防火防盗抢、疫苗、含麻制剂、特殊设备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打击“走票”、“挂靠”以及企业在采购、验收、销售、储存、运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抽检工作,依法处置抽验不合格药品。针对上级通报的不合格药品,及时组织开展清查行动,下架不合格药品,依法立案调查案件。

  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查处未经注册擅自生产销售,不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及附录组织生产;不按规定购进、保存、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不符合要求,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涉及的危化品、易燃易爆品、人员防护、特种设备、库房、生产车间消防、无菌医疗器械、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冷链、人员操作、特种设备、防火防盗等方面开展督促检查。

  (二)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遂宁市食品药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月定时更新台账信息,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不定期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督查暗访,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6〕69号)精神,大力提升食品药械应急处置能力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要求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和12331投诉举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稳定。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失职渎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食药安全宣传工作。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在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机关内部安全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机关房屋、电源线路、电器设备使用管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和人员不在办公室时,要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设备电源,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防患在先、万无一失;要及时清理排水沟和排污口,确保流水顺畅;切实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和维护,教育引导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工作,全体执法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12331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的应急措施,妥善处置好一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局、分局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能职责、检测手段、监管执法“五到位”。

  (二)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应急处置。各县区局、分局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要强化应急职守,严格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把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对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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