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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来源:产品质量 发布时间:2018-07-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8年上半年,遂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工作基础、严格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半年来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的工作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分析报告如下:

一、我市特种设备基本状况

(一)在用特种设备情况。截至20186月底,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20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9941台,其中锅炉231台、压力容器3193台(不含气瓶)、电梯5362台、起重机械834台、大型游乐设施111台、客运索道1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99台。另有各类气瓶9.52万只、压力管道(不含长输管道)2840.87千米。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话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3家,锅炉安装单位3家,压力容器安装单位1家,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单位49家,各类气瓶充装站39家(其中,CNG充装站1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9家、二甲醚充装站1家、工业气体充装站14家)。

(三)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为遂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另有气瓶检测机构5家,分别是:遂宁安源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煜坤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陈利高压容器检测有限公司、射洪县平安制氧有限责任公司

(四)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含电梯)安全监察机构7个,其中:市级监管机构1个,县(区)级监管机构6个。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有86人,其中:专职监察人员15人,兼职监察人员71人(含乡镇工商质监所监管人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风险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在安全上舍不得投入,不重视隐患排查整改,不重视设备的维护保养,不重视设备主体及其安全附件与检验检测。对特种设备危险认识不足,轻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缺乏识险、控险、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对象数量严重不匹配,特别是安居区和经开区,只有12个人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之履职风险大、责任重,被称为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一项工作,基层人员普遍不愿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监管队伍后继无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加之特种设备岗位人员流动较快,特别是基层工质所很多监管人员刚接触到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特种设备检测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以电梯为例,我市电梯检测机构仅有1家,为遂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现有电梯检验人员8人(其中,市特检所4人,遂检公司4人;7人负责现场检验,1人负责资料审查),7名现场检验人员除承担全市5000多台电梯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任务外,还需承担全市800余台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任务,人机比达到1700,检验任务远超实际。。检验人员严重短缺造成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满得不到及时检验,出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而继续运行现象。另外,我市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仅有遂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1家,在检验资质上未取得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资质,对该两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协调委托市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造成该两类设备不能及时有效得到检验。

()老旧电梯安全隐患逐步显现。全市电梯拥有量5076台,且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随着时间的推移,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逐年增多,设备进入老年期,故障频发,民众投诉举报绝大多数均与电梯安全有关,安全隐患逐步显现。部分使用年限比较长的电梯频繁出现故障,电梯困人、带病运行等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电梯设备本身没有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实践中对15年以上的电梯且经常发生安全故障,可经评估机构评估后进行报废处理,但住宅电梯又存在没人愿意出评估费和电梯更新费问题。

(五)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我市针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尚未整合,再加之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普遍不高,特别是应对特种设备伤亡事故、大面积停电引起的电梯大面积停运关人以及化工行业重大险情的能力较弱。

三、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分别在局党组会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上组织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草拟《遂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暂行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网格化监管和分类管理制度。与县(区)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责任。

(二)夯实特种设备工作基础。分别组织开展电梯、公用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调查摸底,分类掌握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做好特种设备统计季度报告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特种设备动态数据。认真做好智慧质监平台“安全质监”版块的功能设计、资料准备及信息录入工作。622日,组织召开全市电梯维保信息录入培训会,对电梯维保信息管理和维保信息录入进行了培训,共培训维保单位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80余人。今年,市效能办将特监科定为全市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象。积极按要求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岗位建设,及时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效能监察活动方案》,并开展自查,查找出存在“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4个,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6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220余份,接受咨询65人次。

(三)严格特种设备监管执法。科学制定并认真实施《遂宁市2018年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5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经营单位515家,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29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件,处罚没款24万元。对全市39家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处并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回头查”,对照省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我局的6个问题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全部整改到位。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组织区(县)局分管领导到眉山市质监局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在大英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共有125家企业、1665台(套)特种设备信息进行了录入和风险辨识,并初步完成125家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电子图绘制。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专家巡诊”活动,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对煜坤能源等8家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对气瓶充装流程、充装记录、作业人员持证、设备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和责任落实,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开展演练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2处。

(五)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编制《遂宁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联合船山区工商质监局共同组织开展摩天轮应急救援演练,现已开展预演1次,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重点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大英县特种设备风险等级监管平台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完成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级电子分布图绘制,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电梯维保信息化建设,督促维保单位按要求录入维保信息。充分发挥电梯协会行业自律作用,组织开展维保单位星级评价活动,提升电梯维保服务质量。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培训。与稽查分局共同举办一期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培训班,着力提升一线监察人员岗位技能。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抓实效能监察岗位建设。将“三个质监”建设融入效能监察岗位建设,对照自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特监工作把关安全、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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