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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7-06-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县(区)局、分局,市局各科、室、队、所:

  现将市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7〕173号)和市安委《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17〕1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食品药械生产加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1.活动主题:全面落实食品药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及时召开职工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意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力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认真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市安委会牵头举办的“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印有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资料。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升全民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案例赶场活动,利用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展板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2.加大食品药械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非法会议营销与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和监管责任,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围绕汛期、中高考等重点时期和学校、旅游景点及周边等关键部位,加大对食品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强化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重点食品药械生产企业大力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并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进行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定时更新台账信息,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使用遂宁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不定期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督查暗访,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各县区局、分局要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6〕69号)精神,大力提升食品药械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要求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和12331投诉举报,维护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指导各企业对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综合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企业履职承诺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承诺书》签订活动。要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纳入《承诺书》中。通过承诺活动,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6.加强机关内部安全工作。加强对食药检所危化试药试剂的安全管理,开展房屋、门窗、线路、电器等建筑设施及水、电、气附属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办公用品和公共财物的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特别是文件、网络和计算机的保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失窃、失泄密事件事故的发生。

  7.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工作,全体执法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12331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的应急措施,妥善处置好一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分局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抓好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2.注重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畅通宣传渠道,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广泛宣传食品药械法规、安全知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发布食品药械安全科普知识和消费警示,在群众中树立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的安全理念,力求使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舆论氛围。

  3.切实逗硬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局、分局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县区局、分局及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药化生产监管科、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于6月每周三下班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照片等资料,6月30日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联系人:市局风险应急科邓俊;

  联系电话:2378927;邮箱:364210478@qq.com。

  
抄送:省局办公室,市安委办。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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