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未实施挂牌管理,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挂牌管理缺失,部分设备、管线无标识。”“三号液氨罐底部一个排污阀进出口安全顺序错误,请调整。”日前,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及专家到部分企业开展“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执法检查组通过查阅管理资料和检查生产现场的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液氨充装现场取样口未采取密闭取样、配电房钢直梯未见设置安全护笼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执法检查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共派出检查小组899个、出动执法人员5252人次、聘用专家99人次、检查企业2793家、发现隐患2316项(其中重大隐患问题15起)、立案139起、处罚款94.56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