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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隆志带队督查蓬溪县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3-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3月14日、15日,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李隆志带队深入蓬溪县城区、乡镇学校,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实地检查了蓬溪县红江镇小学校、天福镇初级中学校、蓬溪县外国语小学校、蓬溪中学、赤城镇幼儿园、明月小学等15所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小卖部,重点对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等10个方面逐一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学校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完善、餐具清洗消毒记录不规范、食品安全自查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隐患,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蓬溪县局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在检查中,李隆志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绷紧食品安全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要汲取近期其他地区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二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职责;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管控加工制作、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三要持续开展员工培训。要重点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和工作时间佩戴耳环、首饰等行为。四要严格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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