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公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承担有关领导干部来遂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
2.参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察、调研等工作组来遂的服务保障。
3.参与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做好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参谋建议、宣传展示、督查指导、精细服务”24字工作定位,优质高效完成接待任务。
1.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大接待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直部门和接待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络,加强组织协调和分工协作,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优质高效完成重要接待任务。
2.坚持统筹协调力量。公务接待部门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机构,要发挥好沟通内外的重要桥梁作用,把各种资源力量统筹到为全市接待任务服务上来,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联络,做到了对上对下、对内对外之间的良好沟通,拓展整合公务接待资源。
3.强化参谋建议实效。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公务接待政策法规的学习领会,提高对政策理解把握的专业水平,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把好政策关、纪律关,确保公务接待活动在规定的框架下运行。
4.突出宣传展示作用。将“宣传展示”、讲好“遂宁故事”作为公务接待工作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拓展全局视野,自觉把公务接待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向来宾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地反应我市工作进展和成效。
5.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督查指导。市公务服务中心作为我市目标绩效考核任务的牵头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加强对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2021年度公务接待工作的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推动公务接待部门之间、公务接待部门与接待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促进,推动全市公务接待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6.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接待工作无小事,注重养成抠细节的良好习惯,提升服务质量要精细、有温度,始终倾注诚心、用心、精心、细心,不断提升接待水平,在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保障中体现用心用情,让来宾真切感受到遂宁的诚意和温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79.49万元,较2020年(378.62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8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7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9万元,占48%;项目支出196万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79.49万元,较2020年(378.62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8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79.49万元,较2020年(378.62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8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5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7.2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9.84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44.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差旅费、公车运维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重要接待、重大活动及会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察、调研等工作组来遂的服务保障以及设备购置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12.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7.2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9.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5%。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压减经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重要接待、重大活动及会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察、调研等工作组来遂的服务保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差旅费1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上升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培训力度加强。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公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46万元,较2020年(20.28万元)预算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人,系统自动匹配一人的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公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压减开支。2021年预算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保密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公务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