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转发的省政府办《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化优营商环境总结》(TJB〔2019〕2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对2019年度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梳理汇总,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机制体制障碍
一是大力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积极做好中、省安排部署的权力事项清理工作,结合遂宁实际,编制了《遂宁市工程建设项目92项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遂宁市10项行政裁决事项清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63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协助编制清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权力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对部门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将于年底前完成《遂宁市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二是有序推进放权活区,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向遂宁高新区下放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250项,其中行政许可55项、行政处罚14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7项,初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结"。三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制定了《遂宁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减少各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减负。5月,我市被确定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国试点市",由2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直(射洪县)部门承办了10项试点事项。目前试点部门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9610件,并处置了2起违规设置证明事项的投诉。
(二)规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健全执法规范相关制度。先后制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9〕73号)、《关于建立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遂府法组办〔2019〕2号)、《关于印发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六项措施"的通知》(遂府法组办〔2019〕3号),从规范涉企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强化涉企执法时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推进涉企执法"两法衔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六方面规范行政执法,不断优化我市的营商法治环境。二是开展涉企专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6月,会同住建、人社组成执法督查组,采用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验资料等方式,深入各县(区)以及市级重点施工项目和用工企业,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司法专项督查,走访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产业园区、企业一线等点位23个,现场询问农民工28人次,对50项工作指标进行实地评议。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长效机制,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7月,对大英县、经开区、河东新区以及发改、住建、经信、商务、水利、交运、市场监管、扶贫移民、林业、农业农村、国土、城管等涉及招投标领域的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制止招标投标的乱作为等违法现象,保证了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投标竞争。三是稳定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助编办认真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制发《遂宁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总体意见》,明确了执法机构组建、确定执法职责、建立协调机制等工作,多次召开改革座谈会、改革专题会,研究推进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优化法律服务,倾情服务民营经济
一是明确分工,强化协同。制发了《遂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九项措施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司法发〔2019〕19号),从九个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服务措施,明确了局内部中层部门责任分工,全力发挥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开展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我市各企业园区10个,走访制药、电子、食品、建筑、纺织等我市重点行业企业领域的民营企业61家,通过"召开一场座谈会、发放一份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共收集企业反映的"生产要素成本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偏高、融资困难、与员工之间就失业金的法律事务纠纷、招工困难和五险一金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维权难"等企业存在的困题或建议29 个,并形成专题报告为省厅决策提供参供。三是在地方立法中积极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在《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其利益诉求,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采纳吸收。为进一步建立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我局牵头起草了《地方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和《遂宁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目前正在征求市人大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合法审查,做好源头管控。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市政府名义报省商务厅,有序开展2019年度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审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涉及企业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备案11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涉企规范性文件15件。五是维护民营企业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行政复议和仲裁,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合法合理诉求,促进政府依法履行行政协议。设置民营企业仲裁"快速通道",为服务民营经济提出 "无争议仲裁案件15日办结承诺"。2019年以来,办结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复议17件,其中,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1件,责令行政机关作为1件,依法驳回民营企业复议申请3件,维持行政机关决定12件。办理涉及49家企业仲裁案件99件、标的13000万元。六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开展量身"法治体检"。印发《关于成立遂宁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遂法委办发〔2019〕15号),探索建立了由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共同组成的遂宁首支公益法律服务团。印发《关于建立法律援助进工地强化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遂司法发〔2019〕16号),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8月,在公益法律服务顾问签约仪式暨服务保障农民工签约仪式上,共组织市直18家行政单位、国有企业与36名公益法律顾问签订了《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组织专家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百余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建议130余条。为农村民营企业家认真审查修正扶贫领域重点产业企业核心合同。举办"企业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法治讲座,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七是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的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宣传普及《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托法治遂宁"一网两微一报"法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2019年定期推送法治信息、以案释法、法治动态共20余条。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5余场次,受教育员工达1.3万余人。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优势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2019年以来,共排查6014次,预防纠纷154件,调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779件,成功调处化解764件,调处成功率为98%,为民营企业正常动营保驾护航。目前,正与市工商联积极筹备,拟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组织。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机制的落实,适时与检察部门组织执法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培训推进会。强化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配备到各单位的法制审核岗位。加大对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涉企执法领域的执法监督,大幅降低执法机关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让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发展生产上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将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主的法治教育列入普法规划,探索建立"送法进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法律团队继续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风险防控意见建议,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证明事项清理。在审查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是否听取吸收采纳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情况。启动新一轮证明事项清理。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在2020年底前,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展一次证明事项清理,查核取消市县两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予以全市公示。以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消除"奇葩证明",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向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请示汇报力度,争取联合印发地方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和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在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政策性措施时,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商会问计求策,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五是开展排查清查拖欠帐款攻坚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力量,通过"四个一"形式(一场座谈会、一份企业档案、一份调处方案、一份工作台账),对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开展一次攻坚调处活动,激发企业活力,从源头上治理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问题。
遂宁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