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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5-0004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5-05-26
  • 发布日期: 2015-05-26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97号)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确保高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高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高考工作的总责任人,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高考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招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做到组织有序、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确保高考安全平安公平
2015年全市高考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防范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行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高考方案,有序推进招生考试各项改革,提高全社会对高考的满意度。
(一)强化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1.狠抓试题安全保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对试卷保密室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以及试卷保管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环节全天候无缝连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2.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以保障考试安全为目标,科学设置考点,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要切实做好考生交通运输安全和集中食宿点饮食卫生安全。科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控,认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要坚持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大力度,整肃考风考纪
1.落实责任。各地要与各招委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学校要签定考试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考试组织有力、机构健全,考点设置安全规范、制度完善。
2.强化教育。教育部门要集中开展考前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促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强化内控。各地要精心选派考试工作人员,加强考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教育部门要把考风考纪好坏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形成公平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4.落实技防。扎实有效开展“打击制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四个专项行动。工商、公安、国安、经信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公安、宣传、经信等部门要在考前、考中和考后,持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对疑似考试泄密、集体舞弊等有害信息要重点清除,依法查处;公安、交运、城管、卫计等部门要集中开展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排查隐患,禁止噪音干扰,严密监测、阻断考点及周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
5 .加强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巡视、监察力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部门联动,加强高考周边环境整治
5月28日至6月8日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期,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高考环境综合治理。
(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城管、卫计、食品药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噪声扰民、扰校、扰考的建筑工地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环保、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每日22:00前停止施工,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08:00至6月8日17:00)停止施工。
(二)安全秩序专项整治
各地及相关部门要把高中毕业生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作为巡逻、监控的重点区域。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排查,切实维护高考秩序,严防各类治安事件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考点学校、考生食宿点及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电力部门要做好供电线路维护,确保电力保障供应。
(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各地要组织卫计、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加强考生集中食宿地及周边饮食点卫生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做好餐饮、住宿环境的“消、杀、灭”等工作,取缔无照经营和卫生不达标的经营项目,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接送高考考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考生乘车安全。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加强送考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落实专人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疏导和交通管制,防止考生发生交通事故;加大禁鸣管理力度,高考考试期间过往车辆禁止鸣笛;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路段要实行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保证考点学校周围安全。
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和谐考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合力构建以考生为本的关爱体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考生、共建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新闻媒体发布任何教育统一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信息,应经市、县(区)、园区宣传、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市气象局要及时提供考前一周和考试期间的气象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涉考相关场所的供电服务保障;教育、招生部门和考点学校要提供细致周到的后勤保障,为考生提供人文关怀服务,创造严肃公正、温馨和谐考试环境。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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