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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质监局开展能效标识执法检查

来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11-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加强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促进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有效实施。近日,遂宁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沃尔玛、摩尔春天、君利来百货、王中王电器商场等大型商场以及家电经营部(门店)销售的家电产品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了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熨斗、电磁炉、电风扇、电热水器等13类产品,共计268种不同规格型号的家用电器,品牌涉及格力、美的、海尔、苏泊尔、长虹、九阳、奥克斯等。检查结果显示,大型商场销售的家用电器能效标识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经营门店销售的小家电存在未经能效标识认证或未张贴能效标识、商家进货时未收集能效标识备案表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商家严把进货关,同时责令其立即将未经能效标识认证的产品下柜,不得销售。

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商家和消费者的能效标识法规普法宣传。商家普遍认为大型家电必须标注能效标识,但小家电不需要。按照《中国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具体产品实行目录管理” “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前,我国已发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十四批,几乎涵盖了所有家电产品。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在以后的进货中做到:查验家电产品上是否张贴有能效标识,同时收集产品的能效标识备案表,并且备案表内容与能效标识内容一致,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能效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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