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气体充装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对下一步我县气瓶充装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军副局长在会上强调,各充装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自报;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对充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充装前的检查和记录,禁止充装超期未检和非自有产权气瓶;三是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