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城管函〔2022〕21号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
复 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关于充分发挥社区规划师作用的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在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屋顶改造等城市能级提升工作中,城管执法部门协助配合规划部门的小区规划师在小区风貌改造,特别是建筑物立面、屋顶、建筑防护栏、公共区域等的规划管理中发挥日常巡查监管职责,督促社区和物业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对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的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与静态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促进小区规划落地落实。
二是严格执法,开展整治。市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主城区小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集中整治拆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违法建设。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及时函告水、电、气服务单位对违法建设停止提供服务;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函告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不动产的登记、变更、抵押予以限制,今年1-7月拆除新增违法建设98处4182.71㎡、拆除改造存量违法建设76处10721.72㎡,推动了城市空间秩序净化美化,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区(园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小区规划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等涉及城市建筑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小区业主、房屋使用人等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的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知晓和遵守关于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公共区域等的规划管理规定,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小区规划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我局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查处违反小区规划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231911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