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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53号集体提案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文〔202177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53号集体提案的

复函

 

民革市委:

贵单位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第53号集体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深入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市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遂城管办发〔20216号),持续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治理成效得到巩固提升。一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大市民群众逐步形成“自觉禁违建、主动拆违建、合力控违建”良好氛围。小区住户、房屋使用人普遍能自觉遵守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的规定,积极支持城管执法部门对占用房顶、公共绿地、外置露台等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二是创新治理举措。加大小区入口关的查验力度,防止违建材料进入,采用无人机不定期进行高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力度和频次,对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实现无缝衔接,确保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后不出现监管空白。完善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控制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形成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位的防违控违体系。2021年以来,有效制止新增违建9781.5m2。三是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拆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违法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统一拆改乱搭乱建建筑2021年以来,已拆除存量违建29332m2。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遂宁市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激励办法》(遂城管办发〔202111号文),持续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违建治理工作进行专项考评,推动违建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违建治理能力水平。

二、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管控水平

全面实行一线执勤巡查“三班两运转”制度,加大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力度,对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文化场馆、校园周边等城市重要节点、重要路段坚持市容秩序的常态化巡查和集中执法整治。一是开展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规范设置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底市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导向标识(广告)牌基数,建立清单台账,采取“引导自拆一批、督促整改一批、清理拆除一批”方式,拆除三类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导向标识(广告)牌686块,清理乱牵乱挂的污损布幅广告5405条,清除“牛皮癣”小广告18.5万张。二是开展占道设施规范设置专项整治。根据设施类别、功能,分类制定布点规划或技术导则,严格控制新增违规占道设施。对已经锁定的占道设施按照“减量、提升、清理”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共整改、取缔违规设置亭棚设施109处,督促清理垃圾杂物1851处,拆除乱搭设污损篷伞566个。推行“蓝牙道钉”与电子围栏应用,开展共享单车定点定向停放试点,纠正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共享单车23.3万辆次。三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以解决市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纠正查处社会生活噪音扰民行为8869起,拆除(暂扣)高音喇叭860个。纠正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1218起,处罚19起。持续净化人居环境,纠正查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为933起,督促295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检查在建工地扬尘防控措施4044次、建材(渣)运输车辆7400辆次,纠正查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为324起、道路扬尘污染行为7402起。纠正查处露天“五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400余起。

三、规范促进文明行为

按照“全市统筹协调、上下协同推进、基层长效治理”整体思路,倡导文明风尚,规范文明行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管理标准更加精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坚持“教罚并重”原则,持续治理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出行、公共场所秩序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细化自由裁量标准,组织开展重点执法巡查和联合执法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树立文明社会风尚。

四、健全城市管理执法体系

成立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派驻设立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4个执法大队,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和属地政府(管委会)双重管理模式,梳理制定《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下放船山区和市直园区行使的执法事权,以市城管执法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构建权责统一、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五、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采取聘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全市现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1000余人。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年轻化、规范化、专业素质化的标准,采取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等方式,组建辅助执法队伍,配置或补充法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优化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功能结构,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城市有序运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4日        

(联系人:程辉;联系电话:23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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