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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4025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字〔2018〕4号
  • 成文日期: 2018-05-03
  • 发布日期: 2018-07-2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成遂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承接成都市产业转移工作,促进我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4+2”产业规模,放大产业集群效应,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遂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杨自力 市长

  副组长:袁 冰 副市长

  陈 伐 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射洪县政府、蓬溪县政府、大英县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成遂产业转移工作重大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二)协调推进成遂重大产业转移项目,重点解决审批、征地、规划、优惠政策兑现等方面涉及的重大问题,为重点项目实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对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通报、贯彻落实。

  (二)负责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与沟通,对成员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汇总报告领导小组。

  (三)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面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从各自职能出发,围绕成遂产业转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成遂产业转移工作健康发展。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成员单位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互动,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日常性工作。

  (四)各县(区)、产业园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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