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净流” “扫雷”
多项行动保食品安全
昨(19)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我市正式启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通知》。
我市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并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依法查处农村市场的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标志等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