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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8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潘昀委员:

  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089号提案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母婴安全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

  为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7年9月出台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对孕产妇的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过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及时发现并干预危险因素,保障母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国卫妇幼发〔2018〕9号)文件精神,遂宁市深入实施行动计划,推动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服务能力,促进了生殖健康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了孕产妇安全分娩的权利。经市卫生健康委向市政府提请申请,市财政局全力配合,2019年、2020年已将母婴安全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通过产科急救指挥体系和救治体系,实现了危重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医疗费用降低,妇幼指标和母婴安全形式显著改善的目标。同时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母婴安全管理全覆盖。将母婴安全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问效力度。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切实履行保障母婴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母婴安全质量管理,定期对本机构母婴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效保障母婴安全。

  二、关于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关于建立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网络

目前遂宁市建立了产科急救指挥体系和救治体系。市妇保院和市妇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市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在母婴安全质控工作中分工协同,提高了质控质量;市产急办(市妇幼保健院)加强与省产急办、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孕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中心血站等部门协调联系,及时组织产科、ICU等专家参与抢救,确保母婴安全。2019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3.8/10万,2020年为9.95/10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达到“两纲”要求。下一步将加大市级财政倾斜力度,优化财政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机制,建设独立的市级妇幼保健院,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二)关于提升基层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遂宁市医疗机构严格对标管理,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严格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首诊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对首诊孕妇进行风险筛查,将筛查结果及时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或产科门诊病例及相关信息系统,并将每一位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产妇主动转诊到二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全面落实5种颜色分级管理。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对每位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分别以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5种颜色对孕产妇进行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风险等级标识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需要有专人进行高危专案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安排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生负责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及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和信息报送并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对接,共同做好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保障孕产妇安全权的实现。

  2019年,市妇幼保健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2330人次,检测出高危妇女163人,高危检出率为7%。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24人,TORCH高危人数33人(单纯疱疹病毒高危14人、弓形虫病毒高危2人、巨细胞病毒高危4人、风疹病毒高危13人),梅毒抗体阳性3人,丙肝抗体阳性3人。以上患者均进行了合理干预治疗,干预率达100%;同时,免费产前医学检查49人次,检测出高危孕妇7人,其中彩超筛查异常7人(唇腭裂1人,肾积水 1人,双足内翻1人,水囊瘤4人),以上患者部分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部分在随访观察,干预率达100%;此外,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302人次,有14名儿童甲状腺低下初筛异常进行了再次复查,1名儿童确诊为苯丙酮尿症,进行了积极的治疗。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2110人次,检测出高危妇女184人,高危检出率为8.72%。其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68人,TORCH高危人数11人(单纯疱疹病毒高危7人、弓形虫病毒高危1人、巨细胞病毒高危1人、风疹病毒高危2人),梅毒抗体阳性4人,丙肝抗体阳性1人。以上患者均进行了合理干预治疗,干预率达100%;同时,免费产前医学检查134人次,检测出高危孕妇9人,其中彩超筛查异常9人(唇腭裂1人,肾积水 1人,水囊瘤1人,胎儿脑膨出2人,胎儿脐疝1人,膝关节反屈1人,胎儿心脏畸形2人),以上患者部分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部分在随访观察,干预率达100%;此外,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302人次,有5名儿童甲状腺低下初筛异常进行了随访和复查,均排除甲低。2019年-2020年通过出生缺陷预防和干预工作的有效开展,分别筛查出高危患者185例和196例,均进行了针对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和危重困难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基金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出生缺陷和干预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09〕109号)文件精神,市(县、区)财政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根据医疗机构隶属关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对积极参加人口缺陷预防和干预的医疗机构予以补助,继续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妇幼健康和母婴安全。同时把妇幼保健院地方配套资金、新筛经费等涉及妇幼健康的单项指标列入每年预算,并明确投入比例和配套资金的来源,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投入产出效益,争取实现在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各建成一所“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一所“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2020年计划生育市级财政共计投入546万元,其中婚前医学检查14.01万元、出生缺陷干预106.68万元、0至3周岁婴幼儿托育服务20万元。介于我市母婴指标靠后,财政将参照成都、绵阳等地模式,建立母婴安全专项资金,优化工作机制,完善财政保障体系,切实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及母婴艾滋病阻断率等指标,减轻政府管理压力。同时,县(市、区)财政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加大出生缺陷项目财政投入力度,资金保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干预措施,促进我市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提高我市整体人口素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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