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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复制推广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2-01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行政审批局,市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任务分解表》及市委营商办《关于切实抓好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针对《遂宁市落实复制推广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任务分解表》进行细致研究,现将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1


 

 

 

 


附件

遂宁市落实复制推广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贯彻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1)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

(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同一县(市、区)级及以上城市范围内,探索开展企业跨县(市、区)“一照多址”改革,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

2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

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开展

(3)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人员、经营范围等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在同一地级及以上城市范围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

 

 

序号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贯彻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5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8)将员工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首次申领发票等环节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次身份认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服务事项,并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任一企业开办服务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

市公积金中心

登记注册科

(9)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登记注册科

6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10)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人行市中心支行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

市公积金中心

登记注册科

8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标准化登记

(13)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虚假住所等突出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登记注册科

9

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14)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 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企业登记的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办理后续业务时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登记注册科

 

序号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贯彻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0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

“多报合一”改革

(15)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 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

遂宁海关

信用监管科

11

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

(16)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可对其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市场主体存续,并可对除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市市场监管局

市法院

 市司法局

市税务局

信用监管科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1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37)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的融资债权。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市中心支行

 遂宁银保监分局

知识产权科

(38)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对质押融资坏账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知识产权科

 

序号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贯彻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28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47)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竞争科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32

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

周期监管链

(57)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推进“信用+智慧”监管,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全方位公示、多场景应用、全流程追溯。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

人行市中心支行

信用监管科

(58)创新完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对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 式监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信用监管科

35

实行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

(61)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在纸质证书样式基础上加载聘用、违规行为等从业信息,实现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将相关信息汇聚到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并在线公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特种设备科、

行政审批科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37

畅通知识产权领域

信息交换渠道

(64)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知识产权科

(65)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

知识产权科

(66)构建多主体协调联动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平台, 依托全省统一使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科

(67)加大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知识产权科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38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68)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行政审批科

计量认证科

49

推行企业办事

"一照通办”

(81)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 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 服务事项,无需提交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 料。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登记注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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