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地方志办职能简介
1. 组织、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
2. 负责协调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 组织《遂宁市志》、综合年鉴的组稿、总纂、初审、出版等编纂工作;
4. 负责指导市级部门志、专业志和区县志编纂业务工作;
5.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地情资料及厂矿企业志、风景名胜志、重要乡镇志的编纂工作;
6. 负责全市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为市级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 协调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8.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地方志办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遂宁年鉴精品工程。进一步完善《遂宁年鉴(2024)》篇目大纲及条目设置,规范编纂细节,做到精编细校,实现年鉴质量全过程控制,确保《遂宁年鉴》体现遂宁地域特色和年度特色,为争创全省精品年鉴奠定基础。加强对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的业务指导,对县级年鉴进行审核抽查并打分排序,出台本市精品年鉴评定方案,形成内部良性竞争,确保县(市、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二是推进特色志书编纂工程。启动《遂宁扶贫志》编纂,做好资料搜集、编纂队伍组建、人员分工、框架设置等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初稿。继续指导编纂《遂宁统战志》《遂宁民盟志》编纂。对接市教体局推动教育志编纂。
三是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程。通过在县(市、区)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交流乡镇(街道)志编纂情况并开展培训,对已完成篇目设置的乡镇(街道)从资料收集、框架设置、编写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
四是推进宣传阵地建设工程。探索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微信公众号“方志遂宁”,做好日常运行维护,扩大方志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方志馆运维能力。继续加强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接,积极争取方志馆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发挥方志馆“四个中心”的功能。梳理我市史志“七进”活动现状,结合现实需要,对史志“七进”进行适当延伸,重点开展方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思考创新开展方志文化进书店、进景区。
五是组织地方志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地方志工作人员、志书年鉴主编集中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围绕年鉴编纂、乡镇志指导、地情文化研究、方志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
六是做好社会服务。做好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积极为党政领导、机关单位、社会各界提供地情信息和方志资料查询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地方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地方志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218.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79万元,主要是人员和《遂宁扶贫志》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地方志办2024年收入预算218.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地方志办2024年支出预算2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占72.09%;项目支出60.95万元,占27.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218.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79万元,主要是人员和《遂宁扶贫志》项目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地方志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218.3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79万元,主要是人员和《遂宁扶贫志》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18万元,占8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5万元,占9.37%;卫生健康支出6.04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18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4年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14.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计划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万元,其中: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2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00%。主要原因是计划召开《遂宁扶贫志》编纂培训会。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64.71%。主要原因是计划外出考察《遂宁扶贫志》编纂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地方志办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地方志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42万元,增加26.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地方志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6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遂宁扶贫志》编纂。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地方志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地方志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60.9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0.9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