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代市长赵世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26次常务会议,研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会议指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利于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秩序,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明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顺序步骤,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程序的严谨性,防止执法人员乱作为。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检查,杜绝滥用行政强制执法权。在行政强制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各部门务必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遂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推诿、不扯皮。二要把握总体部署。推进“先照后证”和其他配套监管制度的改革,重在强化“宽进”和“严管”两大方面,各部门要积极研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制,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快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体系。三要营造良好环境。抓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针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指出,“先照后证”实则加重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行业监管职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真正打消顾虑,尽快制定各部门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重在明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各部门对取消前置审批事项的监管职责;要突出“宽进”后的“严管”,尤其突出对取消前置的审批事项的监管,确保“宽进”后有关事项及时纳入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要落实后续市场监管责任,后续市场监管务必做到部门权责清晰明确,确保我市改革期间市场秩序稳定、监管不留死角。
会议还研究了突出贡献人才和杰出人才评选表彰工作。会议指出,大力推进“六大兴市计划”,必须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广泛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建立分类别、分层次的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全覆盖体系,有助于优化遂宁人才发展环境,激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遂宁改革发展事业。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拔尖人才、优秀人才评选办法,制定科学的评选和奖励标准,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高、工作贡献大的各行各业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同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配合、整体推进。
会议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努力建立“部门联动、市县并举”的工作格局,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成效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副市长刘云、胡家正、杨军、邓为、李仁,市政府秘书长叶长春出席会议。遂宁军分区司令员向乾宗、市政协副主席吴勇列席会议。